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文主要内容发表于5月19日《经济日报》

近日,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这一多部门联合发文指导精神的形成背景,是在应对“百年变局”的国际环境与我国当下“三重压力”宏观经济运行问题的挑战面前,中央业已明确要求的构建以内循环为主体、内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及新近发出重要文件加以指导的“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中国在改革开放后,以党的经济建设为中心基本路线为指引,在走到改革深水区现阶段制度创新的“攻坚克难”中,同时并举“高水平全面开放”之策。构建内循环为主体、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为了应对外部为主、内外部因素交织的不确定性,而更好地把握住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成就而可以把握的确定性和主动权因素,将促使改革发展与开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一新意显著的“内循环为主体”方针,决不是看轻、更不是否定外循环的重要性,而是要求更为积极地拥抱全球化,完善“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能动性机制,更好地形成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支持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的和平崛起。因此,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逻辑,就是要把加快发展和建设面对世界舞台的统一大市场,对接世界商业文明的运行体系,与中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质量发展融为一体,从而也就顺理成章地要求中国本土的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运行机制的优化上,以及相关政府主体在治理与调控行为模式上,明确地以“内外贸一体化”为取向。只有这种一体化伴随的法治化产权保护、要素充分流动、提升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水平,才能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此次多部门联合发文的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正是适应高质量发展当务之急的一项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的具体指导性部署,特别从“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视角,给出了我国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建设的一系列相关要领,以积极创新的精神,发布了三年为期的试点工作安排,确立了打造外贸一体化企业、平台和产业集群,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的工作目标。市场主体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应抓住这一指导文件及其综合背景所提供的发展契机,在创新发展中力争办实事,勇担当,有作为。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相对优势,结合政策助力打开发展新局面。政府公权机构应在深化改革、优化管理的调控方面,更好地贯彻自上海自贸区建立时就明确的“打造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应有的“企业负面清单”与“政府正面清单+责任清单”原则,促使外贸一体化试点为中国的高质量发展,更拓开阔路径,再添磅礴活力。

相关的具体工作应该怎么干?商务部等14部门文件已对于此项工作开展作出了原则性的指导,应特别注重如下四个大方面的要领:

——抓好规则、标准的完善和产品“三同”。要完善法规制度,形成相关的问题清单与需求清单,消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制度性障碍与隐性壁垒,促进公平竞争和内外贸法律法规制度衔接;积极采用通过开放和透明程序制定的国际标准,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推进中外标准互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分行业、分类别推进实施内外贸产品的同线同标同质(即“三同”),提升品牌和先进标准影响力。

——培育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和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要积极加快数字化发展,在推动商产融合中实现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支持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鼓励内外贸企业与国际物流企业战略合作;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生产基地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内外贸一体化流通枢纽;培育汇聚优质内外贸商品服务的商圈、步行街,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强化数据赋能和产业协同,并打造支撑内外贸一体化的海外平台。

——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企业创新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积极性;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和内外贸政务服务统一化、标准化、便利化;在金融创新中优化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金融支持;推动中欧班列运贸一体化发展和内外贸同船运输、内外贸泊位共享;优化实行内外贸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培养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协调推动企业与院校对接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组建“校企混编”教师团队,设置内外贸一体化类专业,并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和市场环境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2021年与刘薇合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书又获评“2021年度中国好书”。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贾康学术平台| 版权属贾康先生,转载请注明“贾康学术平台”,感谢关注与支持!

做学问的甘苦,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但关于做学问的“指导思想”,我愿意在此一披襟怀:写出一些论文或著作并不是目的,这是探索之途上的一小步,是争取为人类的思想认识之海中加一滴水。我深信,一切人生的虚荣浮华都是过眼烟云,而真正的学术和真知灼见,才能垂诸久远。

—— 贾 康

也欢迎关注“新供给经济学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