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县公安局经过多方工作,成功破获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犯罪嫌疑人于某到案。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担任阜平某建设集团项目经理期间,其工程下属班组中王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已移送审查起诉)、钟某等十二人,为达到能够多承揽工程或是在项目中及时得到工程劳务资金的目的,多次通过微信、现金及高档烟酒礼品等形式,向犯罪嫌疑人于某行贿,总金额高达30万余元。

2022年5月10日,犯罪嫌疑人于某经我局经侦大队传唤后到案,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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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