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5月18日,乐山市检察院联合市应急局召集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乐山市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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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莉首先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副主任盛琛辉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及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

会上,各参会单位围绕安全生产职责、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了充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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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毅表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绷安全生产之弦。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加大苗头性问题整治力度,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排除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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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卫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深入领会“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建立常态化联动、“行刑双向惩戒+公益诉讼”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三是要共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明查暗访、约谈警示等方式,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我管”促“都管”,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审:周建新 责编:杨雪娇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四川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