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具体如下: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刘明军、马丰志、熊正国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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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管发林,男,1969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61243019691220291X,住陕西省白河县麻虎镇康银村四组45号。

执行案号:(2022)陕0929执恢131号

执行标的:136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2022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

举报方式: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915-7811072,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社区滨河路5号白河县人民法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管发林的下落及其隐匿、转移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数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悬赏公告发布后,相关人员向本院提供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个以上提供相同的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