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姐的女儿前两天

从贵阳市南明区的一个停车场经过,

因为忙着上班,就从车辆的出口走了出去。

没想到刚走一半,

停车场的栏杆突然砸了下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大姐:她九点钟上班,因为她怕迟到,急急忙忙的,看到栏杆抬起来了,就赶紧跑出去,突然栏杆就掉下来,就砸到她鼻子了。

李大姐说,女儿被砸到之后感觉非常疼痛,于是就自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李大姐 :不管是出于人道还是什么,砸到之后没人管,出了很多血,还是一个商户拿个凳子让她坐在那里,喊他们陪着去医院,到了医院之后就跑了,我就问他这怎么办呢,他说我们自己垫医药费。

李大姐认为,女儿虽然有很大责任,但受伤之后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处理,实在说不过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大姐:他们没有做安全警示,不准人过,他们管理者是有责任的,现在他们说一点责任都没有,确实是我姑娘的责任,但是他们不愿意承担责任。

为此,双方协商了几次,但没有任何结果。

李大姐:让我们停五个月的车,我觉得没必要,我现在是花了医药费,因为是骨折,后期费用都不要他们管,就把现在的医药费给我们,一千多元,两千元都不到,现在不肯给我。

随后,记者来到了中新建材市场的物业公司,一位姓高的安保经理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中新建材市场物业公司 高经理 5月13日的早上,她女儿自己跑过来撞到杆上的,她是自己跑过来的。当时是有车从那儿过,她就跑进来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高经理告诉记者,李大姐的女儿没有从停车场出口的行人通道走,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中新建材市场物业公司 高经理 :我们公司是说该解决就解决,她不愿意。

记者:是什么解决方式?

中新建材市场物业公司 高经理 :你不管是什么解决方式,她不愿意嘛。

高经理表示,他们并不愿意和李大姐继续协商,随后离开了现场。那么,在这件事中,停车场管理方是否有责任呢?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庚 :如果这个停车场并没有设置行人禁止通行的标志,或者存在其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那么造成李大姐的女儿受伤,那么他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律师表示,在这起侵权案例中,李大姐的女儿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庚:李大姐和女儿也应当意识到正常情况下,停车场抬杠,栏杆抬起后有极大的可能会落下,那么在栏杆抬起的时间跑过本身就存在危险,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那么可以减轻侵权责任。因此我们认为停车场经营者和李大姐的女儿都有对其受伤,享有相应这个责任。那么对责任的划分,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

记者 :汪舳 周方圆

(贵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