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出席新闻发布会,称自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以来,财政部门不断深化税收改革,继续按照科学税收、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的要求,推进减税降费。

一是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实现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2年,营改增试点实施。2016年,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2017年,取消13%的税率,将四级税率简化为三级。2018年,2019年,增值税税率持续下降,17%的标准税率降至13%。同时,扩大进项税的扣除范围,建立期末退税制度。

二是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施了全链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风险投资、创新主体和研发活动,特别是增加研发费用和扣除政策,努力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三是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包括完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明确综合所得税范围,建立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优化税率结构调整,初步建立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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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稳步推进其他税收改革,完善现代税收体系。包括完善消费税制度,促进资源,改革环境税制,完善地方税制。

许宏才介绍,近十年来,税制改革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始终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坚持完善税制和减税并重,帮助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始终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外部环境,努力建设利益共同体。把握国际税制发展趋势,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促进包容性增长和绿色税制,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的研究和制定,有效维护了中国的税收利益,并在2010年将总关税水平从9.8%降至7.4%。

第三,始终注重税制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初步建立了现代税制,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