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叔

“捉贼拿赃”

在遇到不确定的事情时,说话是一定要谨慎些,特别是会侮辱他人的人格方面。

比如有什么东西丢失了,心里怀疑是某人偷的。

沟通时言语也要过下脑子,不要开口就说对方是小偷,话里话外不归还就要怎么样,也要能听得进别人的解释,而不是就认定对方偷的。

除非是能提供明确的证据,不然此举是会激发矛盾的,也是侮辱了别人的人格。

家住湖南长沙的唐女士,她到一家衣服店购物完后,却被店员冤枉是小偷,一直让她转49元钱,这也让唐女士感觉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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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她到大润发的一家门店购物,总计是花了400多元,还跟店员互相加了好友,回家后不到1个小时,店员就给她发了消息。

原话是这样的:

美女,你今天是不是多拿走了一件96元的内衣,麻烦你给我送过来可以吗,也可以直接转49元钱给我谢谢,下次再来买东西,我有赠品能送给你。

为了能自证清白,唐女士也是发了段视频,说明就拿走两件付款过的内衣。

然而人心里的成见是一座大山,有些人性格还挺固执听不进解释,总会找出各种可能性,以此来证明自己心里的怀疑是真的,同样店员也是这种性格。

在看完唐女士的解释后,店员又提出了种可能性。

“是不是穿在身上带走的”

接着连发了6条语音消息,虽然没有明确说是唐女士偷的内衣,但是话里话外就认定是她偷的,6条消息里有5条是让唐女士转49元钱过去。

这也把唐女士给气坏了,自己活这么多年就没占过别人的便宜,有时出去吃饭送的小菜都没要,怎么去买个衣服就摊上这么一个事。

这些天来工作和生活都受影响,她就希望能讨个公道,让门店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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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也和她到门店去找那位店员,遗憾的是对方已经辞职走人了,无法出面和唐女士对质,店内的负责人也说没有证据,无法证明内衣是被谁偷了。

此前也有跟唐女士道歉过了,就差没有给她下跪,负责人表示不知怎么才能解决,现场她又给唐女士道歉“对不起好吧”,语气听着是不认为有多大错。

很明显唐女士是不会满意的,负责人反问她想要怎么来解决。

唐女士则提出了个天价赔偿“10万”,负责人表示不可能赔这么多。

接着她又降价到10倍赔偿,在店内消费400多元,按10倍赔偿4000多元,负责人只肯免费送她一件300多元的衣服,最终双方还是没能协商成功。

笔者事情总结

遇到莫名成小偷的事,确实是挺让人恼火的,不是当事人不懂那种感受。

可能在旁人看来不是什么大事,只要说句对不起就过去了,不过作为被冤枉的一方,心里的槛就没这么好过去了。

文中的负责人就是这种想法,不落到自己头上就是小事,冤枉顾客是小偷没什么大不了,自己都给顾客赔礼道歉了,顾客就应该要原谅她,这么咄咄逼人就是在故意找事,现场的道歉才会这么敷衍。

也正是这种态度才会把矛盾激发,这么多天了也都没有解决。

最为正确的做法,在察觉到冤枉顾客时,应该要及时的去赔礼道歉,适当的给点补偿,比如主动给顾客免单等等,相信在感受到门店的道歉诚意后,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后续了。

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