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效敏受贿罪一案。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案被告人张效敏在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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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4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张效敏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交警总队总队长,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内蒙古某标牌制作有限责任公司、高某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赤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某制衣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协调办理贷款、合作加工警用服装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2011年至2021年,张效敏索取、收受企业主、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43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效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辨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效敏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检方指控张效敏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合作加工警用服装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样做对得起身上穿的警服吗?

不过也不用太大惊小怪,毕竟通辽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原处长赵亚宁,曾利用购买警用装备和购买警犬受贿。

说回张效敏。他于去年9月18日宣布被查。公开资料显示,张效敏,蒙古族,1961年12月出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函授大学学历,未成年(1978年8月)便参加工作。

张效敏长期在自治区公安系统任职,早年在赤峰市工作,先后担任赤峰市红山区纪委检查室干事,赤峰市团委宣传部干事,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南新街派出所副指导员,红山区公安分局昭乌达派出所所长,赤峰市公安局后勤处处长、副处级侦察员,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

2011年5月,张效敏改任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成为副厅级干部,并于2015年12月出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直至2021年3月退休。退休6个月后,张效敏宣布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9月6日,中央第四督导组与自治区党委在呼和浩特举行见面沟通会和工作汇报会。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进驻内蒙古,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督导工作。

此外,2021年9月8日,央视《东方时空》播出了《国务院大督查在行动 罚款次数成任务 交通执法岂能随意任性》的节目,节目曝光的地点是内蒙古。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暗访时发现,部分交警为完成罚款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

督查组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门对各盟市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名和通报, 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次数做出最低数量要求。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交管部门为完成罚款次数的任务,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等不扣分、只罚款的事由,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式罚款。

而张效敏,担任了长达四年半(2011年5月至2015年12月)的自治区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

来源 新粤微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