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宣判一件涉及11名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洪某等11名被告人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至三千元不等;扣押的多部手机、喔刷键盘MPOS机、平板电脑、银行卡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这是该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为打击网络犯罪活动迈出坚定一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1年9月初至10月14日,被告人洪某与李某等按照“八哥”、“大鑫”(身份不明,在逃)等人安排,先后在北京市顺义区某村、香河县某小区租房提供地点并分工合作,纠集被告人颜某等办理并提供银行卡后,按照“纸飞机”APP内群消息,帮助“洲际”等赌博网站进行非法转账。2021年10月10日,被告人何某等明知系提供银行卡帮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好友聊天将叶某等加入,为该团队提供银行卡转账服务。该团队通过网银转账方式为“洲际”境外赌博网站转移资金2050余万元。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等11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1名被告人在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网络信息犯罪呈高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本案11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结算帮助,以身试法,最终身陷囹圄。11名被告人贪图私利,心存侥幸,自认为未直接参与活动,不属于犯罪,难以被察觉发现。但实际上,却成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害人害己。这种认知并不会为其助纣为虐行为开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切勿将个人隐私透漏他人,不要给他人使用手机卡、银行卡,不要为犯罪分子诈骗、赌博等行为提供帮助,彻底斩断网络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