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方式正发生深刻变革,道路交通要素人、车、路大幅增长,在农村地区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普通二轮摩托车依然是群众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这类车辆成本低、上手快,特别是农忙时节,在田间地头上处处可见。但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驾驶人安全知识缺乏、规则意识不强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梳理了近三年来涉正三轮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在此给予警示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远离交通违法,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01

2019年04月18日,黄某得、黄某明、周某才驾乘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超员,饮酒驾驶,未按规定投保),由富宁县阿用乡方向驶往那能乡方向,17时2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阿那线K24+800m处时,翻下边坡,造成车上人员2人现场死亡、1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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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19年05月12日,罗某明驾驶无号牌二轮车(同车道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不符合技术标准),载潘某刚,潘某辉沿富宁县境内剥那线由那能方向驶往剥隘方向,22时许,当行驶到剥那线K33+200m路段处时,追尾许某寿驾驶的云DQJ2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造成1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03

2020年06月13日,麻某勇驾驶无牌照正三轮摩托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由阿用乡那柳村民委初闷小组方向驶往阿用乡阿用街方向,15时00分许,当车辆行至阿那线K1+900m路段处时驶出路面翻下路坎,造成无牌照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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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1年04月30日10时41分,叶某安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未按规定申领机动车号牌)在富宁县城区迎宾路林兰加油站门口路段,与赵某永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无号牌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05

2021年08月25日,陈某玉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车摩托车(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投保,不按规定会车,未按规定申领机动车号牌)载陈某芸沿里田线由田蓬镇方向驶往郎恒方向,17时1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里田线K62+30M处时,与对向由谢某才驾驶的云C3C8XX号轻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无号牌三轮车驾驶人受伤、乘车人1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三轮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06

2021年12月21日,邓某兵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车(准驾不符,未确保安全通过,未按规定申领机动车号牌)在盘某莲、盘某章、蒋某美由新寨村驶往大寨村方向,16时30分,当车辆行驶至大木线K15+200M至坪子村小组K4+100M处时,车辆失控翻下路坎,造成驾驶人、乘车人其中1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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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2年02月08日04时30分,黄某蒙驾驶号牌为云H50TXX的小型轿车在富宁县城区迎宾路城北菜市场门口路段处富阿线公里50米时,与其行驶方向右侧刘某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停放在路面上卸货的云H0J2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碰撞,云H0J2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受碰撞后向前滑移后又与行人韦某兵、农某芬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名行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08

2022年03月19日12时10分,李某建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汽车(未按规范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载赵某莲由郎那线郎六村民委平沙方向驶往平沙小组方向,在下坡过程中驶出路面侧翻于道路左侧甘蔗地内,造成1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09

2022年04月25日16时00分,杨某权驾云H50GXX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未按规范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沿归龙线行驶(富宁县归朝镇百油村民委龙旧小组那龙地路段)时侧翻,致本人1人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00元,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10

2022年05月06日,韦某权驾驶云H10G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员,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载康某合、黄某美、黄某豪,由丰洞村民委方向驶往那良村民委方向,07时20分许,当其行驶至那那线K64+20m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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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危害

无证驾驶

1、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由于驾驶技术的欠缺,执意上路,给社会的和谐安定造成了威胁。易引发交通混乱。

2、容易触犯法律

不要怀有任何的侥幸心理,自认为胆大心细,实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极大地不负责任。一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重大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或者损坏公共财产安全,都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

3、无法享受保险

一切由于驾驶人员自身为取得有效驾驶证件而私自驾车,造成的安全隐患,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国家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造成的伤亡,不属于工伤,不享受工伤劳保待遇。

酒驾、醉驾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驾乘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

未佩戴头盔——造成死亡事故

佩戴了头盔——仅头皮擦伤

未佩戴和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超速行驶

易引发追尾

数据显示,在干燥水平路面上,时速为80公里时,制动距离约为70米,时速为10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01米,而时速为14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73米!当前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时,同车道后车如超速行驶,则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 容易翻车

车速如果过快,转弯时离心力会增加,车速增为两倍,离心力增为四倍。遇有情况急打方向盘,车辆易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

❖ 影响判断

速度越快,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实验表明,当时速70公里时,视力为1.2的驾驶人视力将会下降到0.7,同时,车速越快,视野范围越小。当时速40公里时,视野为100度,当时速70公里时,视野为60度,当时速100公里时,视野为40度。

❖ 后果严重

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车速增为两倍,碰撞能量增为四倍。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醉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劝驾驶人饮酒为了自己和家人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

佩戴安全头盔:对于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骑行者来说,头盔就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骑行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超员的危害:

● 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

● 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

● 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

● 长期超负荷运转,部件容易断裂。

● 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缺少安全带、座椅的防护,在车辆行驶中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如何佩戴?如何选择安全头盔?

这些都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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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