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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高速上,男子开车时突发心梗,还……

5月15日15时25分,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指挥中心接到120转警: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上有人突发心梗急需就医,但该病人无法确定自身准确位置,需要高速交警帮助。

接警后,指挥中心根据现有信息通过视频进行排查,最后在宁波方向红垦枢纽处的硬路肩上锁定该白色小车。

指挥中心立即通知附近巡逻警力与120前往现场。

民警张元涛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在车辆后方做好预警工作,上前了解情况。走近后发现,车上仅有一名驾驶人,只见他脸色苍白,呼吸困难,看起来十分虚弱。张元涛立即打开车窗,保持通风,与司机对话使其保持清醒状态。

得知救护车正赶往机场收费站,民警立即将病人转移上警车一路疾驰,用最快速度安全赶到。

后经询问了解,病人因得到及时救助,已无大碍。事后,男子家属向民警表达感谢。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行车途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降低车速,就近寻找合适地点停车休息。如有必要,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向交警求助。

高速上,警车“追尾”大奔,顶出老远!真相竟是……

5月20日8时43分,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发现,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往宁波方向距离瓜沥不到四公里处,有一辆黑色小车停在第四车道内,后方车辆纷纷避让绕行。

公共视频显示,该小车在第一车道正常行驶至该路段时突然停车,随后开始慢慢地从第一车道挪到第四车道,最后停在了第四车道上不再移动。

只见,车辆开启了双跳灯,人员却未撤离,后方也并未摆放三角警告标志牌。

此时,该路段车流量较大,途径此处车辆纷纷减速避让,现场险象环生。辅警王晓飞到达现场后,立即停车做好预警,并上前了解情况。

在确认车辆无法移动后,王晓飞当机立断让驾驶人挂上空挡,自己用巡查车顶着故障车辆驶离至前方的港湾带内,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经了解,司机是从杨汛桥上的高速,准备开往舟山。他表示,车子是刚买的,还没来得及上牌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开着开着就突然熄火停在了第一车道上,虽然一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但很快就平静下来尝试将车靠边。没想到挪到第四车道时,车子就彻底无法移动了。

当问及为何不下车并摆放三角警告标志牌时,司机说周边车流滚滚,实在是不敢下车,幸好高速交警及时出现帮他脱困。

王晓飞对驾驶员未及时撤离并摆放三角警告标志牌提出批评教育,向其讲解警示标志的重要性,驾驶员接受并对王晓飞的帮助表示感谢。随后,民警对现场相关违法行为作出依法处理。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或故障,要第一时间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对于车辆无法移动的情况,应将车上其他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在事故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告标志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避让,迅速拨打12122报警。

驾驶“裸奔”车上高速 扣车罚款

如果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上路行驶

驾驶人会被处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近日,高速公路支队津蓟高速公路大队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事故其中一方车辆驾驶人迟迟不能提供车辆投保交强险的相关证明。

“肯定上了交强险,但我忘了材料放哪儿了,要想想。”面对交警询问,该驾驶人坚持称该车投保了交强险。经过交警的劝导,该驾驶人终于承认,其驾驶的车辆曾投保的交强险已过期,本打算过阵子再投保,没想到却发生了交通事故。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交警依法对该男子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的事故车辆,并告知其需立即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依法接受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事故车辆的交强险已投保完毕。因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已被处罚款2200元。

法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天津交警提示您

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转的交通工具,与骑行、步行相比更具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国家法律设定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和公正的救助,并以此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交强险具有强制投保的效力,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投保。同时,机动车驾驶人也需自觉文明守法驾驶,保障行车安全,避免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和他人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这个方便图不得!

为少跑一趟、节省路途和时间成本

超过核载人数驾车上道路行驶

目前,这名违法驾驶人已被依法查处

5月16日16时许,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在蓟州区洇溜镇洇溜村附近执勤时,一辆灰色面包车后排挤坐着多名人员,存在超员违法嫌疑。

经核查,该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际拉载了9人,属超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经了解,车内拉载的系同单位的工人。由于人数较多,为了少跑一趟节省时间和路途成本,便打起了“后排多坐几个人”的主意。

最终,公安交管部门在责令驾驶人对车内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后对其“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受车型设计和车身质量等因素的影响,机动车行驶证上都明确标注有该车型的核定拉载人数,目的是为了保障车辆行驶中的安全。但交警在日常治理中发现,仍有个别驾驶人为图方便、多拉快跑,存在后排多挤坐人员甚至后备厢违规滞留乘客等超员上路的违法情况。这不仅属于违法行为,对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天津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

行车上路,安全一点儿不能少

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

拒绝驾乘超员车辆

把安全出行记在心

屡碰法律红线 多名驾驶人被查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

更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可是,就有一些驾驶人不以为然

酒后甚至醉酒后驾车上路

午间饮酒后开车外出

5月14日15时35分,在宁河区卫星河路塘承高速跨线桥处,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潘庄大队交警在拦检一辆白色小客车时,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中午午饭期间,驾驶人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啤酒,认为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开车应该没问题了,却因酒驾被查处。 目前,交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不长记性“二次酒驾”被查

5月14日 晚20时35分,潘庄大队交警在卫星河路大于村路段,又查处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晚上吃饭的时候喝了啤酒,怕耽误转天办事儿……早知道不喝了!”看着检测结果,驾驶人不停地自责。可是当交警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其曾在2016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此次被查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其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

醉酒驾车 面临重罚

仅仅过了16分钟,交警又在卫星河路与于槐路交口处,查处一名涉嫌醉驾的驾驶人,交警现场将其带往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5月18日,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9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按照规定,交警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你的酒量、喝酒时间

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

换句话说就是

酒后即使神志清醒

也没有丝毫醉意

血检值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一旦触犯了这条“红线”

驾驶人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时侥幸,终酿大错

天津交警严查

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再次劝告各位驾驶人

切勿酒后驾驶

莫把安全当儿戏

“天津族”整理自:天津交警、杭州交通918、网络,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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