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阳县总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泾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泾阳工匠”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泾办字〔2022〕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泾阳工匠”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时间:
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
评选设置:
首批“泾阳工匠”拟评选10人左右。
申报范围均不包含以下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评选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的方法,各镇(街道)、各单位通过会议研究、综合分析,分别推荐首批人选1至2名。
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推荐
凡符合评选范围和条件的,可采取自主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或者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首批“泾阳工匠”人选的申报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5月30日前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县总工会对上报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并报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专家评审小组评审。
(三)实地核查
县工会根据情况成立考察组,对初选对象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特长和近3年的业绩贡献等进行实地考察。
(四)综合评审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实地考察结果等情况,逐一进行认真研究、评审,确定首批“泾阳工匠”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命名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人员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落实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
029 —36229364(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