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罗春利律师

Q:

欠钱不还,申请了强制执行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动建议∶

为了防止对方在起诉之后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之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被告人财产先行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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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春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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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春利律师,出生于1974年,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原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财产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刑事部副主任,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京师(全国)刑事委员会理事,公共安全犯罪研究与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曾办理过河北“亿元水官”系列案、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组织领导河北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一被告)、德内大街93号塌方案、“诚信贷”及中金亿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国社会调查所诈骗案、山东周某七千万合同诈骗案等众多有重大影响的刑事大要案,均取得显著辩护效果

2、本文科普律师为罗春利律师,内容不能作为具体的案情诊断建议使用,亦不能代替执业律师面对面咨询,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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