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情人8套房每个月给妻子5000的丈夫:情人女儿有先天疾病,更需要钱?最近厦门思明区一名丈夫婚内在外养了一名情人,送了情人8套房子花费了几百万,妻子得知后要求离婚,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追回这些给情人花的费用,宣判妻子可以得到夫妻财产的六成,而情人的所有从男方索得的财产需要追回,妻子表示这些年自己全职照顾家庭,丈夫每个月才给她5000元的生活费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魏女士与吕先生在1990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双方相恋后同年进入婚姻,第二年生下儿子,随着吕先生在外面的生意越来越好,妻子为了照顾家庭,从2003年辞去工作,专心当全职主妇,照顾公婆和儿子,吕某每月给妻子魏女士5000元生活费,家中的财产都由吕先生自己管理,称做生意需要家里钱用,手头的闲钱不多,对此妻子也没有异议。

有一次在聚餐时,50多岁的吕先生与30多岁的严女士结识,两人很快产生了感情,后来生下一个女儿,没想到这个女儿有先天疾病,从出生以来手术做了多次,吕先生为了这个女儿豪掷千金,5年多给情人严某300多万,另外又购置了不少房产,其中用自己的名义在厦门购置了4套房产,在别的城市以情人的名义购置了8套房产,渐渐有一些风声传出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妻子魏女士发现了老公不着家,而且瞒着她购置了不少房产,还在外面有了一个情人和女儿,气得魏女士将吕先生告了,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两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吕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妻子享有的权利,最终厦门的那4套房,以及情人的8套房,还有吕先生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存款,都被查了出来,吕先生反对婚内分割财产,还称如果要分割,不如离婚之后再算清。

从法律上来说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在外面有情人,还生了一个女儿,没经过妻子同意,陆续给情人300多万,还赠送了8套房产,损害夫妻利益,伤害了妻子的情感与权利,两人现在还没有办理离婚,但女方想分割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是符合法律的条例,女方属于无过错方,可以按照6:4比例分害现在男方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另外情人的300多万和8套房子妻子可以讨回50%。

很多网友斥责男方的不负责任,自己儿子老婆一个月才给5000元,在厦门算是不高的,手中几百万不舍得给老婆,给一个外面的女人,对此男方似乎并不买账,也一点愧疚也没有,他表示自己的情人女儿身体有先天疾病,真的很可怜,将来需要房子当依靠,她更需要钱,他对老婆也不错,虽然每个月5000元不算多,但另外妻子带儿子去旅游,费用也给她另计了,也算是尽了丈夫的职责,对于妻子要求分割财产,他还有一点不可理喻。只能说做老公当成这个样子,真是让人感到无语!他有什么脸面去见妻子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