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和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推动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以下简称“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在我市顺利落地实施,根据省医保局、卫健委要求,我市从5月26日起,全市参加国家组织胰岛素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潍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执行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胰岛素产品,平均降价48%。

医疗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产品进入医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鼓励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各县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序采购,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加强非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防范出现高价非中选产品替代中选产品的现象。此外,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落实激励约束政策,强化履约情况监测。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胰岛素是控制血糖的重要药物,在糖尿病治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由于胰岛素需要长期使用,患者承受较高的费用负担。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进行了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这也是一次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平均降价48%,这标志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范围从化学药扩展到生物药领域,不仅促使胰岛素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惠及更多患者,对于完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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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编辑: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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