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湾立法部门三读通过严惩大陆经济间谍的“国安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规定从事侵害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行为者,可处5-12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500万至1亿元。若犯罪所得超过罚款最高金额,得以所得利益2至10倍范围内加重。

台湾方面称,去年查获攸关台湾安全的营业秘密案26起,换算被侵害的营业秘密市值2118亿7839万元。对于绿营发起的该修正案,国民党也未表示反对,仅提醒台当局不要无限上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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