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卫健委提醒:

来(返)穗 ,请报备

5月20日,广州市卫健委发布最新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别是近14天有上海全域,四川省广安市,北京朝阳区、房山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提前或抵穗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居家隔离必须满足: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需单独居住;隔离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所在建筑、楼栋有正常运行的化粪池;同一住所内共同居住人员均需一并全部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准外出。

广州市卫健委提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的居所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一律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据悉,当前广州市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不动摇,对省外来(返)穗人员严格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9、第30号通告要求。

广州市对外人员物流往来频繁,经专家研判,疫情输入风险始终存在,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来(返)穗人员持续实施精准管控策略:全面落实落地核酸检测;严格排查重点地区来(返)穗航班、列车、班车,实施抵穗后全程闭环健康管理措施;在高速公路入口处提供便捷核酸检测点,查验来(返)穗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

近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配合落实好报备、核酸检测、隔离健康监测(集中或居家)等健康管理措施。目前,“穗康”小程序已上线开通“来(返)穗申报”入口,外省来(返)穗人员可通过此入口提前报备。

省外来(返)穗人员

请提前通过“穗康”小程序报备

操作流程

1、请各从外省来(返)穗人员,从广东省外来(返)穗前需明确目的地,通过“穗康”小程序进行来穗报备。

(长按图片识别进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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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填报界面后,有“上报本人健康信息”“为亲属/他人上报健康状况”等选项。

如为“上报本人健康信息”,填报所有带“*”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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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儿童及其他无法使用智能终端设备的人员,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领,选择“为亲属/他人上报健康状况”选项,填报人员请先上报本人健康信息后,再填报该栏目下所有带“*”选项。

3、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会提示“你已经成功提交,并已生成健康码”,健康码会更新并显示最新上报时间。

来源 | 羊城晚报综合广州疾控

部分文字|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清清 通讯员 穗卫健宣

编辑 | 舒舒

校对 | 潘丽玲

审签 | 周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