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龚建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就在10天前的5月10日,主动投案半年后,龚建华被“双开”。

龚建华1962年出生,江西南昌县人,参加工作近40年一直在江西,先后任职于江西省农办、南昌、宜春和抚州等地,2017年由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转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落马。

龚建华是继省政协原副主席肖毅后,江西省去年第二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九大后江西省被查的第四“虎”。在中纪委对他的通报中,一些说法并不常见。

通报显示,龚建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

“七个有之”,即“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意在告诫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站稳“政治立场”。

同时通报还指出,龚建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在2017年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龚建华兼任省总工会主席,至投案时已有4年多。

此外,龚建华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大搞“家族式腐败”的“老虎”,近年来不止一个,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等。

在龚建华被批准逮捕后,2021年落马的“老虎”中审查调查尚未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的仅剩1人,为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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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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