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0日,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一则人事变动。

观点新媒体了解,袁春因个人事务,已辞任三盛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辞任目前已生效。

而根据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10条,上市发行人之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而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但因袁春的辞职,目前人数已不足够。

三盛控股称,目前正物色适合人选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