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长沙国金中心LV专柜买到假包”一事引发关注。

5月20日下午,LV官方回应湖南本地媒体称,“路易威登在此重申,路易威登全球直营店销售的产品均为正品。路易威登充分尊重中国法院并已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然而,路易威登在诉讼中从未认可原告购买9个月后要求退款的包袋由路易威登售出。路易威登坚决否认原告指控,已申请再审并诉求纠正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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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湖南日报

关于LV公关的回应,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在判决生效后,路易威登作出声明并未认可原告购买的包袋是由路易威登售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有新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者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法院应当进行再审。根据举证规则,原告需要提供包袋是从路易威登专柜购买的相关证据,而且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需要承担败诉风险。

其还提到,如果LV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申请再审是合法的。

首先在这个案子里,消费者主张该产品以假充真,并且列明相关证据,而LV并没有相应证据证明其为正品,因此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但根据我国对于产品质量的侵权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LV可以证明其出售的产品为真品,可以请求法院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等。

因此,如果LV有新的关键性证据可以向法院请求再审。

资料图 图文无关 图源LV

此前报道,罗女士和男友高某一起,在长沙国金中心的LV专柜购买了VAUGIRARD手袋一个,价格为18700元,钱为高某代为支付。

后来,他们将包包送检。2021年6月3日,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书,载明:样品为LOUISVUITTON路易威登VAUGIRARD手袋,涂层帆布拼皮革,棕色老花/红色,编码:AR1108。鉴定意见为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花特征。

因双方协商未果,罗女士诉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后法院判定涉事专柜退还罗女士货款18700元并三倍赔偿56100元。

5月19日,罗女士告诉湖南日报,她已于近日收到了赔偿款。

九派新闻记者李冰 实习记者王旭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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