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民生银行台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35万元。

此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民生银行贵阳分行三位员工开出三张罚单,具体情况如下:

牟珉是民生银行贵阳分行项目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5万元罚款。

汪浩是民生银行贵阳分行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5万元罚款。

范文若是民生银行贵阳分行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规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五万元罚款。

台州银保监局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分别于于5月12日、5月11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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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