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阿丽(化名)夜间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因疏于观察,撞上一名同向步行的路人,致其不幸死亡。事故发生后,阿丽赔偿其家属丧葬费3万元。阿丽也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年投案自首。2022年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

阿丽,女,1988年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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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晚6点左右,阿丽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未登记入户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一人,沿县道441线由北流市六靖镇旧车站,往北流市清湾镇方向行驶,行至北流市某路段时,由于阿丽夜间驾车,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没能及时发现行人顾某某,致使其所驾摩托车,撞到前方同方向步行在道路右侧的顾某某。

造成顾某某摔倒受伤,送医抢救无效后,于当日不幸死亡。经法医检验鉴定,顾某某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经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阿丽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顾某某无事故责任。阿丽赔偿顾某某家属丧葬费3万元。事故发生3年后,阿丽主动到北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检方认为,阿丽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