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子也不能占用应急车道吗?”河南郑州,崔某开车带着怀孕39周的高龄产妇妻子在高速行驶,妻子身体不适,崔某担心发生意外就在应急车道停下。此时交警赶来认定崔某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对其处罚200元,并扣6分。崔某不服,认为妻子系高龄产妇,且怀孕39周,很有可能出现意外,于是起诉交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王仪律

这个事情就很难办,高龄产妇怀孕39周,相当于已经怀孕9个多月,如果说此时孕妇不舒服不认定紧急情况似乎有点难以接受。但是在法院看来,崔某是不能以此认定属于紧急情况,违法占用高速应急车道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可以处200元罚款并扣6分的处罚,交警也是依据这个规定对崔某进行处罚的。

崔某不服的主要争议就在于他认为自己妻子属于高龄产妇,且怀孕39周,在身体不舒服的情况下,当然属于紧急情况,自己是为了避免可能的不利后果才占用应急车道,交警的处罚完全违背人性。

因此,我们就需要对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进行分析,其主要的特征就在于事情的紧急性和突发性。如果说不满者这两个特征,或者程度达不到这么高的标准,否则占用应急车道就属于违法占用车道。

本案中,法院最终依然是认定崔某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也就是说并没有将他怀孕39周的妻子不舒服认为是紧急情况。这是因为交警在法庭上提供了关键的执法记录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崔某妻子确实是高龄产妇已经怀孕39周,但是身体的不舒服并没有达到需要紧急护理救治的情形。

也就是说,崔某妻子只是普通的身体不舒服,而崔某过于担心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在这种情况下,交警对其处罚是合法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如果说妻子真的要生了,崔某占用车道自然是没问题,但仅仅是妻子不舒服就停车占道,这种行为确实是不妥,当然其中也涉及到一个复杂的问题,那就是作为普通人的崔某怎么能知道妻子是普通的不舒服还是快生孩子了呢?#郑州头条# (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