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公开,突出为民办实事,同时也让村民从身边的案例中提升知法、守法的意识,近日,平安区人民检察院把听证会“搬”到了三合镇寺台村村委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村委代表、司法所调解员及值班律师,就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这是平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积极推行检察案件公开听证的一次有益尝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李某某与被害人在村民家中喝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相关费用,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结合李某某是初犯、偶发,因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且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况,及赔偿被害人损失情况和案发后的表现,承办检察官认为,对李某某做出拟不起诉决定,有利于贯彻“少捕慎诉”理念,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参会人员在对案件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本院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意见。承办检察官对李某某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犯罪嫌疑人最后陈述,表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予以认可,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表示感谢,今后再也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

听证会结束后,一名听证员表示:第一次参加这么接地气的案件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能够深入了解当事人生活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既倾听了最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也对群众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检察机关来到基层举行的案件听证会就是一堂最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值班律师表示:检察机关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充分尊重听证员意见,将办案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满足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诉求表达,使当事人对办案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等有充分的感知,促进了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检察办案。

来源:平安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