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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医保局供稿(陈成校 季秋洁)为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根据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定,经市医保部门考核测算,通州区拨付首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共计665039.71元。

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是指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而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结余留用政策给予医疗机构用于相关人员绩效奖励,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从而提升集采执行率和中选药品使用率。在首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共计25种中选药品,通州区32家医疗机构集采金额797.49万元,若按药品原价格计算采购金额为2995.08万元,节余资金2197.59万元,降幅达到了73.37%。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后,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促进了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有效激励手段,下一步,区医保局将持续发力,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让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共享改革成果,激励其继续积极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来源: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