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建构了完整的“德道”思想体系:在个体层面主张“仁、礼”之德性与德行。德道思想体系是以性善论(“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为基础,以立人极(“三极之道”)为旨归,以人道与天道、地道相会通,人道中庸又适时之变为方法论的完足思想体系。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人的天赋素质相近,个性差异主要是因为后天教育与社会环境影响(“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因而人人都可能受教育,人人都应该受教育。他提倡“有教无类”,创办私学,广招学生,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把受教育的范围扩大到平民,顺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
孔子虽然承认,其所谓天命对人生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孔子并不主张,人生应完全遵从天命而行。这在孔子自己的人生实践中,就有其典型体现。
例如,一方面孔子把自己所追求的仁道能否实现,归结于天命,认为天命是其最终决定者,此即其所谓——
“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宪问》)
另一方面,孔子又已清醒意识到了“道之不行”(《微子》)这一社会现实。面对自我人生命运的这一严峻挑战,孔子依然矢志不渝,孜孜以求。尽管为此而招致了时人的嘲讽,被讥讽为“知其不可而为之者”(《宪问》),孔子却依然不为所动,不改其衷。孔子的这一人生实践,正鲜明体现出了,孔子虽然承认天命对人生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孔子却并不赞成,人生应完全消极地遵从天命而行之。
孔子之所以并不主张,人生应完全消极地遵从天命而行之,究其原因,主要应是缘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据前述已知,孔子虽然承认有天命存在,承认天命对人生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孔子对于人格化上帝与鬼神的存在,却明显持以趋于否定的基本态度。这在孔子的《易》学思想中,又有其鲜明的体现。例如,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要》篇中所载孔子曰——
“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
“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塗而殊归者也。”
这是孔子倾向于否定人格化上帝与鬼神存在的又一例证。其具体含义是说:只有不懂得“德行”的人,才会去求神问鬼;只有缺失人类理性精神的人,才会频繁地求卜问卦。孔子与史巫虽然同是研究《易》学,但是两者却有根本的区别,孔子只是从《易》中探究人生之“德”而已。孔子这里所谓之“德”是动词(详见本篇孔子的“中庸”观),其实质涵义是“依于仁”(《述而》)的人生实践,亦即毕生坚守仁道不动摇。据此可见,在孔子看来,既然人格化上帝的存在问题尚且难以论定,而只能付诸阙如;那么,人生自然也就不应完全消极地遵从所谓的天命或曰上帝之命而行了。
其二,孔子的“人本”观(详见本篇第二节)认为,人生的根本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实现人生之仁,或曰实现自我人生的理想人格化;只要有了对于仁道的理性自觉,实现自我人生之仁的主动权与最终决定权,归根结底,就掌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中,实现自我人生之仁的实践主体,归根结底,就是每个人自己。这也就是孔子所谓——
“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
“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
据此可见,在孔子看来,既然人生的根本意义与价值是实现人生之仁,而实现自我人生之仁的主动权与最终决定权,就掌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中,实现人生之仁的实践主体,就是每个人自己;那么,人生当然理应始终坚守仁道不动摇,而不可完全遵从所谓天命而行了。
孔子对其所谓天命的上述基本态度,亦即人生不可消极地完全遵从天命而行,经后世先儒的一再阐释,表述得更为明确而具体。例如《孟子•尽心下》载孟子曰:“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其意是说,君子只是依照当然的理则(实即仁义)而行,至于其结果如何,也就听天由命了。又例如宋儒朱熹所谓,“人事尽处便是命”(《朱子语类》卷九十七)。其意是说,人生的本分是把自身的“努力”做到家,至于最终结果如何,那就是天命了。此外,今天人们还常说的尽人事而听天命,以及事在人为、成事在天,其实就都是由此发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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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亮,笔名禾子尼,号渤海居士,北京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易经文化馆馆长、中华百家姓博物馆馆长、北京姓氏文化馆馆长、北京海图书画苑首席文化顾问,著名品牌推广人、姓氏文化学者、姓名学专家、修谱师、网络新闻营销奠基人和发展者,曾提出关于网络广告价值排斥论的“蓝海观点”。2013年受聘为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与哲学系特聘教授。冯志亮涉猎广泛,书法绘画造诣深厚,并痴迷于文学历史,亦是一位古体词人和家史家谱研究专家,著有《渤海诗词集》、《姓氏溯源与民俗探究》、《怎样修家谱》、《怎样编家史》、《怎样写自传》,以及《百家姓寻根手册》五百余部,《中华姓氏家谱》三百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