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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龙州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紧紧围绕崇左市公安局党委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刑侦大队为牵头部门,整合各警种力量充实工作专班,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深挖扩线,追踪溯源,对涉卡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1月1日至5月15日,先后抓获嫌疑人200余人,刑拘149人,再掀“断卡”行动新高潮。

龙州县公安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先后接到公安部下发各类线索,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农虎指示抓住线索不放,深挖细查,把准时机打团伙、断链条;分管局领导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剑锋一线督战,多次召开行动研判会议,指导案件侦破。近期,通过合成作战、精准研判,专案民警辗转海南、南宁、广州等地展开抓捕。截至目前,共抓获嫌疑人200余人,刑拘149人。

图/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农虎主持会议研究“断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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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剑锋主持召开刑侦会议研究“断卡”行动

图/专案民警抓获嫌疑人

案例一

4月15日,李女士报警称,其在广西龙州县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被一个自称是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高警官的人骗走人民币100000元。

龙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专案民警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快速锁定嫌疑人唐某,随后,民警辗转海南多地将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唐某许某在明知他人进行信息网络活动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结算帮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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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5月15日,龙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奔赴海南各地,先后抓获嫌疑人卓某、肖某、陈某3人。

经查,卓某、肖某、陈某分别利用自己实名认证后的手机卡、银行卡账号替他人转账,从事违法活动,涉案金额高达14000余元,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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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近期,我县刘女士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119782元。接报案后,龙州县公安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班民警就案件线索展开摸排追踪,快速锁定嫌疑人廖某,5月17日,民警在南宁将嫌疑人抓获。经审讯,廖某办理银行卡后,将银行卡、手机卡交给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并行中提取佣金。目前,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释法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犯罪所得收益罪?

【法条】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 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 “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对于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账号、账户密码、身份证号码信息。

龙州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远离“两卡”犯罪

切莫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公安机关也将加大对“两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坚决铲断电诈链条

有效维护群众“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