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5日22时56分
王某某,女,36岁
驾驶车牌号为贵A91L51的小型轿车
沿界首路由北向南
行驶至界首路泉河桥中间路段时
操作失误
车辆与道路中心护栏相撞
破损的道路护栏
撞到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
导致车辆失控又撞向桥面护栏
事故发生后
王某某没有报警
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当事人王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某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严肃处理。
办案民警介绍,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王某某受轻微伤,没有报警自行离开事故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如果构成犯罪,将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保险拒赔,当事人将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来源:阜阳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