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5日22时56分

王某某,女,36岁

驾驶车牌号为贵A91L51的小型轿车

沿界首路由北向南

行驶至界首路泉河桥中间路段时

操作失误

车辆与道路中心护栏相撞

破损的道路护栏

撞到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

导致车辆失控又撞向桥面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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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

王某某没有报警

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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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某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严肃处理。

办案民警介绍,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王某某受轻微伤,没有报警自行离开事故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如果构成犯罪,将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保险拒赔,当事人将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来源:阜阳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