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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警情通报

疫情当前,绝不手软。乐亭县公安局坚持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担当,紧紧围绕职责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法打击、及时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乐亭县公安局依法处置3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对5名违法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1:5月16日17时许,乐亭县某小区居民刘某某拒不执行县政府实施的全域管控规定,私自下楼,被疫情防控人员发现后不听劝阻,与防控人员发生争吵。乐亭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处予行政处罚。

案例2:5月16日15时许,大相各庄镇杨某某拒不执行县政府实施的全域管控规定,逃避检查,私自外出。乐亭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处予行政处罚。

案例3:5月16日10时许,乐亭镇李某青、王某涛、王某江拒不执行县政府实施的全域管控规定,做完核酸检测后扎堆聚集打麻将。乐亭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处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乐亭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警情通报

5月13日上午11时许,我县鸦鸿桥镇居民白某龙(男,29岁)从唐山市路南区天地福农水果市场进货后返回鸦鸿桥镇,未及时自主报备,存在疫情传播风险。

5月15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结合玉田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章,依法对白某龙立案调查。

玉田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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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你好 (tangshan_n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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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乐亭发布 玉田公安 编辑: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