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过程中相信有很多数被拆迁人都吃过亏,究其原因基本都是因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在遭遇拆迁时而损失利益,律师一直强调: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律师常说“不打无准备之仗”,证据是维权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影响是否能获得合理补偿!

大家都知道,征地拆迁纠纷官司中能否胜诉的因素有多方面,律师水平、法律关系、证据等,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证据是胜诉之本!如果掌握有力证据,配合专业律师的经验,胜诉的可能性也会相应提高。拆迁含有非常多类型的证据,那么,应该有怎样的证据意识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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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证据意识

证据是确立事实的基础,我国的证据形式因法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征收拆迁实践中,有很多被强拆的当事人虽然知道强拆是当地政府或征收方所为,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证据证明,也就无法对违法强拆行为提起复议或诉讼,无法追责,让维权陷入僵局...因此,在征收拆迁过程中一定要学会有保留收集证据的意识,如公告、协议、录音录像等,便于日后打官司时在法庭作为证据出示,确保有利的证据充分是增加胜诉概率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