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行动”,全面贯彻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监管的相关要求,有效杜绝不明款不及时认领、超期发放案款等问题,提升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2022年5月17日下午,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视频调度的方式,对辖区定边法院、府谷法院执行案款有序发放和内部监管进行督导,市中院执行案款监管员,定边法院、府谷法院主管执行的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和案款监管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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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上首先通报了定边法院、府谷法院执行案件不明款、超期案款数据情况,随后定边法院、府谷法院就案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市中院执行案款监管员对案款认领和延期审批进行了视频演示,并就案款监管方面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和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要制定执行款物管理办法,明确监管人员,按月通报,并报市中院执行局备案;二是简化执行案款兑付程序,小标的案款可以在初次谈话中写明领款账户等信息,让当事人只跑一次;三是严格规范一案一账户操作,执行通知书中未载明一案一账户的要评价为不合格文书,确保案款全部进入一案一账户,不明款必须在3天内认领;四是严格规范案款兑付时限。全部案款到账后10天内发起支付,案款支付到财务2个工作日内全部发放完毕。确实因为法定事由不能兑付的可以延期,审批流程要在系统完成;五是财务部门和执行局要建立案款联络机制,财务部门在案款到账后要在3天内给执行局提供到账凭证,便于执行局及时兑付。

榆林中院将此次督导执行案款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执行案款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彻底实现执行案款管理的依法、依规与高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盼,把“真金白银”及时装入胜诉当事人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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