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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陇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单位业务负责人就县域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的必要性进行评议研判,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公信力。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忠亭主持听证会,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及未检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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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防范不到位,部分托管机构未对餐饮食品登记留样备查等问题。同时,对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

参与听证的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业务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在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日常监管方面承担的职能责任,表示对检察机关检查通报的问题隐患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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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的形式和成果高度认可和赞赏,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开展工作要举一反三善于总结经验,依托公开听证等形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头雁”作用,统筹做好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围绕服务保障能动履职,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检察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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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与会代表评议后一致表决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以检察监督案件的方式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责任夯实到位。并共同见证了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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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陇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持续跟进相关行政部门的整改和落实措施是否到位,督促其履职尽责,为陇县县域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魏文举

审核:杜晓敏

编辑: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