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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人民法院阳平关法庭最近处理了一起不同寻常的民间借贷案件,因被告失忆致使借贷关系难以确认。在法庭办案人员的释法说理中,为本来难以解决的民间借贷纠纷画上了句号,落实了债权债务关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阳平关法庭受理原告易某与被告周某、刘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通过多种方式才联系上被告刘某。在向被告夫妇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时,法庭办案人员才了解到,被告周某两年前因为一场车祸头部受创,失去了大部分记忆,现仍是时而清醒时而迷糊。询问周某相关案件情况时,得到的回答也只是答非所问或一句简单的记不清了。通过对刘某的询问,法庭了解到事情的基本情况,易某与周某本是远房亲戚,双方有些生意上的往来,两年前周某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大脑受创而失去了大部分记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还没有恢复,易某又找上门称,周某前两年因经营周转困难,向易某借款5万元还没有归还。因为刘某对借款并不知情,双方又是现金支付,没有任何支付借款的相关证据,周某现在对向易某借款的事也毫无记忆,只是隐约认识易某,这件事也就一直没有解决,易某便把二人告上了法庭。

得知案件情况后,庭长给刘某讲了相关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又从诚信方面跟刘某聊了很多。刘某表示,从易某的为人和双方多年的来往看,不可能杜撰出这笔借款,愿意认可借款,只是周某现在没有了经济收入,家庭收入只能依靠刘某和儿子,实在是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欠款,希望法庭能给易某做些工作让他们分期偿还。法庭当即联系了原告易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经过一番沟通,易某也同意的周某和刘某分期偿还借款。易某也表示双方往来多年,从未产生经济纠葛,既然刘、周二人愿意分期偿还,这个事也不用法庭再处理了,他申请对该案件撤诉。为了让易某安心,刘某也愿意给易某重新出具借条,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处理。

借条是民间借贷中较为常见的债权凭证,然而现实生活中,借贷往往是基于双方的亲情、友情或多年生意往来中建立起来的信任而产生,有的是因为信任而觉得没有必要打借条,也有的是碍于情面难于启齿来要求一份借条。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借款都能如约归还,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没有借条会让追要借款陷入困境,因此对于大额现金支付的民间借贷出具借条是非常必要的。借条的书写一般包含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借款的用途、金额、还款期限等,如果约定有利息的还应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借款出具借条也是诚信的体现,因此对于出具借条,出借人也不必难以启齿,借款人更应积极主动出具。

来源:宁强县人民法院 编辑:贤八郎 审核: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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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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