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转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海南通报6起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建筑市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近期查处的一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1年11月2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在对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112AQ1602002100023的电线电缆检验报告检测数据与检测原始数据无法对应,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嫌疑。

经查,电线电缆检验报告中外径的检验结果为3.2mm,但是报告所对应的原始记录中外径的检测数据一栏空白,没有检测数据。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及工作人员均无法提供该试验的外径检测的证明。根据《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GB50618-2011)中检测管理要求,未经检测就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判定为虚假检测报告。因此,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2022年1月14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同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及信用主体诚信评分标准(试行)》行为代码JC-C02-04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4分,有效期为3年。同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林峰处3000元罚款;对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儒亮处3000元罚款。

案例二

2022年1月7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对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047AP2204192100023的钢结构涂层厚度检验报告无法提供原始记录,不符合相关检测规范,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嫌疑。

经查,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没有该试验所需的自有的仪器设备,无法提供检验报告对应的原始记录,且负责该份报告试验的检测员无法还原试验过程。

根据《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GB50618-2011)中检测管理要求,判定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该份钢结构涂层厚度检验报告为虚假检测报告,该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3月10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同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及信用主体诚信评分标准(试行)》行为代码JC-C02-04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4分,有效期为3年。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永毅处3000元罚款,对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员陈少贵处3000元罚款。

二、追溯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的典型案例

案例三

2022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对海南省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间承建海南医学院全科技能培训中心项目施工过程核查中发现:时任该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柯景清作为海南医学院全科技能培训中心项目的项目经理,只参与项目成本管控,实际是交由项目副经理史敬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管理工作。柯景清作为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时间不满足工程已施工时间80%的相关要求。

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行为代码SG-C02-20第三款、JZS-C02-15第2款之规定,2022年4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给予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3分,有效期为1年;给予项目经理柯景清记个人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从业人员个人诚信分2分,有效期为6个月。

案例四

2022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对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2012年至2013年间承建的海南医学院体育馆项目核查中发现:作为时任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兼海南医学院体育馆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王伟,主要精力放在公司层面的工作,两到三周去一次项目现场,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为项目经理的王伟在岗履职时间不满足工程已施工时间80%的相关要求,并缺席四分之一以上工地例会。

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行为代码SG-C02-20第3款和第4款、JZS-C02-15第2款和第3款之规定。鉴于“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通过改制将资质平移到“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续项目的责任义务,2022年4 月25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给予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3分,有效期为1年;项目经理王伟记个人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从业人员个人诚信分2分,有效期为6个月。

案例五

2022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对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间承建海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楼项目市场行为进行核查中发现: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海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楼项目施工总包单位,未履行对劳务分包的管理责任,致使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混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询问约谈了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人以及海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楼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行为代码SG-C02-26第一款之规定,2022年4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给予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2分,有效期为6个月。

案例六

2022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对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13年至2015年间承建海南医学院第五期学生公寓项目市场行为进行核查中发现:该公司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又不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且拒不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询问,情节严重。

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行为代码SG-C01-08之规定,2022年4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记入黑名单,有效期为1年。

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建筑市场环境。要督促企业依法依归开展业务,加强履约管理,并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对监管的支撑作用,实现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违规销售、购房,三亚这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被通报
日前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 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等6家企业违规销售 6名购房人违规购房 及海南德腾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 违规经纪的情况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投诉和信访情况,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购房人违规购房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经纪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三亚国际金融中心”项目 2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已销售该楼栋房源,并收取房款,涉嫌未批先售。 ‍

三亚润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三亚润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在代理销售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开发建设的“国芳佳苑”项目期间,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3号楼部分房源,并收取房款,涉嫌未批先售。‍

针对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亚润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售行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相关线索移交至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

三亚巨源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巨源旅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其司原营销负责人陈桂鑫与无购房资格人员孙岳羊串通,先支付定金锁定房源再转售,属违规炒房。针对三亚巨源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的管理混乱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原销售负责人陈桂鑫协助无购房人员购房炒房,决定列入三亚市信用不良记录,5年内禁止在三亚市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

海南三亚湾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三亚湾新城开发有限公司(鲁能红塘湾旅游度假项目 )及其案场代理销售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未在三亚市办理经纪机构备案)和海南盛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景园城项目)在明知购房人无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向其销售房源。

对此,暂停三亚巨源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海棠之星项目)、海南三亚湾新城开发有限公司(鲁能红塘湾旅游度假项目)和海南盛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景园城项目)在售项目 2个月网签。对于三个项目已销售的房源,开发企业可依规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同时责令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停业整顿2个月并办理经纪机构备案手续。

海南德腾实业有限公司

检查还发现,海南德腾实业有限公司在经纪过程中,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用于自身经营,且退还迟缓,属违规经纪。针对海南德腾实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交易资金的行为,决定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并责令其停业整顿3个月,退还购房人相关款项。‍

6名购房者违规购房

此外,孙岳羊等5名购房者明知不具备海南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求的购房资格,但存在侥幸心理,仍认购三亚市房产,属违规购房。

购房者李贤因提供虛假落户资料被公安机关依法注销户籍,并清退回原迁出地。

根据规定,将孙岳羊、李贤因等6人列入三亚市信用不良记录,5 年内不得在三亚市购房,并取消姜晶、李贤的购房资格。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应严格落实和遵守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共同维护三亚市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房人如需委托办理相关业务的,应选择在三亚市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

来源:南国都市报、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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