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晚,一通电话打到了一位江阴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家中。
“这张存款单办不了,是伪造的。”
“怎么可能,那可是我母亲留给我的遗物!”

打电话的人正是江阴农商银行的董事长,另外一个工作人员正是取款人。

电话中的人声称取款人在1994年办理的600万存款单造假,他们已经报了警。

持有这张600万存款单据的是一位老太太的儿子,名叫刘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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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存款单正是老太太在1994年,在江阴夏港信用社办理的,上面印着银行股金专用章,出纳员、复核员的印鉴,格式规范。

江阴夏港信用社在进入新世纪以后,就是现在的江阴农商行。

巧合的是,刘海斌自己就在农商行工作了二十多年,对存取款业务都极为熟练。

在家发现母亲的遗物时,他觉得这张存单上的印鉴、编号都有理有据的,并不像假的。

这张存款单到底是真是假呢?母亲难道会用假的存款单欺骗儿子吗?

银行董事长任素惠和刘海斌各执一词,这起案件最后结果如何?

发现600万存单

要说这起存款风波的源头,还是在2013年,那时刘海斌的母亲黄小妹正在医院抢救,命悬一线。

刘海斌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江苏江阴人,在当地的夏港信用社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

母亲黄小妹是一个小工厂的会计,日子虽然过得滋润,但并非大富大贵。

2013年时,病重的母亲在医院病房,郑重其事地提着一口气,向刘海斌交代自己的后事。

“老家楼上,柜子里放着一个铁盒,那是我留给你的,记得收好!”

母亲是这样告诉刘海斌的,而刘海斌也始终相信,母亲绝不会欺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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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起初刘海斌也并未太过在意这番话,他当时只是希望母亲的身体能够慢慢康复。

母亲年轻时只是一个小会计,刘海斌心知肚明,关于遗物什么的,最多就当个念想。

2013年5月5日,生命垂危的母亲在医院病逝,刘海斌也紧锣密鼓地处理起了母亲的后事。

平时工作并不清闲的刘海斌,在江阴农商行也有着许多繁杂的事务需要处理。

着急忙完母亲的后事之后,刘海斌就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迹。

所以刘海斌并没有第一时间按照母亲的遗嘱,回到老家寻找那个铁盒子。

一直到了2015年,刘海斌的工作出现了变动,江阴农商行将他调往了四川。

在四川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刘海斌不免产生了一些思乡的情绪。

那时,刘海斌在成都担任江阴农商行双流村银行行长,事业正处在上升期。

在回江苏祭拜母亲的过程中,他突然想起母亲还给他留了一些遗物。

此时不比之前,时常就能在母亲的坟前悼念,刘海斌希望能够带走一两件母亲的东西。

抱着这样的想法,刘海斌来到了老房子的二楼,找到了那个铁盒。

刘海斌原本以为,盒子里装的是母亲生前喜欢的一些物件,但除了一张被妥善保管的单子之外,别无他物。

这张单子也不是什么废纸,而是一张1994年的600万存款单。

存款单上清清楚楚地写着:

“黄小妹存入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存期1年于1995年2月7日到期,年利率千分之十,总号1938353。”

刘海斌起初也觉得不可思议,1994年的600万简直不可想象,当时一个工人的年收入也不到5000元。

600万即便放到现在,都是一笔极其可观的财富,普通人不吃不喝也得存上好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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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母亲不过是一个小会计,按照当时黄小妹的收入情况来看,这笔钱绝不会是她一辈子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

就连父亲刘洪福都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在什么时候去夏港信用社办理了这项业务。

虽然觉得有些意外,但刘海斌还是细致地打量起了这张存款单。

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之后,拥有着丰富的银行从事经验的刘海斌觉得这张存款单是真的。

单位的公章、出纳员、复核员的印章都很清楚,存款单的格式也是之前江阴农商行惯用的。

母亲平时的生活也一直是深居简出,其他人从未听母亲提及这笔巨款。

但断定确有其事的刘海斌,立马让自己的妻子徐红叶拿着存款单,去到了农商行兑现。

当时刘海斌也只是趁着假期的空挡,才从成都回到江阴,假期结束刘海斌也就回去了。

真假存款单?

2015年4月27日,徐红叶拿着存款单的复印件,来到了丈夫曾经工作的单位江阴农商行。

当她拿出了存款单复印件之后,银行的员工告知她需要原件来辨别真伪。

于是在第二天,徐红叶拿着原件再次来到了农商行。

但农商行并未立刻办理这项取款业务,而是向徐红叶表明存款单年代久远,需要仔细对照过往银行留下的资料,核算无误之后才能办理。

工作人员让徐红叶回到家中,核算完成之后自然会让她来取钱。

江阴农商行给徐红叶出具了一份收据证明:“原件己收,2015年4月28日,王建明。”

徐红叶原本以为不久之后,他们就可以连本带息获得600多万。

但是就在江阴农商行拿到了这份存款单的原件之后,行长任素惠就联系上了刘海斌。

电话之中,农商行一方表示这张存款单是伪造的,不予返还,并要销毁。

这样的说法刘海斌自然无法接受,双方就此开始了漫长的拉锯战。

刘海斌为了拿回原件,分别在2015年的5月27日、6月26日向农商行寄出了律师函。

原本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次争端的刘海斌,却没想到银行恶人先告状。

仅仅过去了一个月,刘海斌在成都的职务就被当地农商行董事长王伟解除。

农商行毫无理由地将他解雇,并且不按照存款单约定支付现金,还将母亲的遗物销毁,这就惹怒了刘海斌。

同时银行也报了警,表示这张存单并无相应的存单底卡,这笔存款是伪造的。

2015年8月30日,江阴市公安局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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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斌以及妻子徐红叶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被扣上了诈骗犯的帽子。

警方先后对刘海斌一家进行了调查,并将存单拿到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015年12月14日,刘海斌向江阴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阴农商行返还存单原件。

并且在2016年1月7日,关于存款单的司法鉴定报告也终于出来了。

但是鉴定结果却明显不站在刘海斌一边,鉴定中心认为,这张存款单存在很多模糊的地方:

1、不能确定送检的标称“存期1年于1995年2月7日到期”、总号“19xxxx3”、姓名“黄小妹”原件上书写字迹的形成时间;
2、不能确定送检的“存入时出纳员”、“复核员”签章处两枚长方形印文的图文内容;
3、倾向认定送检的标称原件银行签章处“江阴市夏港信用社股金专用章”印文与送检的同名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

根据这一鉴定结果,江阴人民法院也就驳回了刘海斌的诉讼,裁定刘海斌涉嫌金融诈骗。

并不服从这一结果的刘海斌,继续上诉。

无锡中级法院在2016年8月19日,又做出了裁定:

此前江阴市公安局立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应当驳回刘海斌、刘洪福的起诉。对于是否开庭审理,因本案为驳回起诉,未开庭审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已办理了审限变更手续。综上,刘海斌、刘洪福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无锡中院也做出了最终裁定,但是刘海斌依旧不服。

他认为一审法院根本没有开庭,对事实的认定也不清晰,法律适用也有不当的地方。

而二审同样是因为自己被警方立案调查,法院就拒绝接受自己合理的诉讼,这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于是在刘海斌的四处奔走之下,政府相关部门确实认为江阴市公安局的办案程序有失偏颇。

公安局重新处理此次案件之后,在2017年1月18日,重新立案调查。

最终结果

2019年3月13日,公安局才决定撤销案件,让刘海斌不用再戴着诈骗嫌疑犯的帽子。

但是就在这两年多的时间之内,江阴市公安局的调查可谓是毫无进展。

摆脱了犯罪嫌疑人帽子的刘海斌,随即就在2019年4月30日,重新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刘海斌认为,江阴市农商行应该连本带息支付600万元现金,并且归还存款单。

江阴市农商行副行长王建明就是当初接收这张存款单的负责人,在他看来,这张存款单上几乎全是漏洞。

首先在江阴农商行的资料库里,找不到这张存款单的底单,刘海斌母亲的开户记录也没有。

在查询银行近几十年来的账目流水之后,他们也没有发现在1994年,有一笔600万元的巨款汇入当时的信用社。

江阴农商的一位老员工潘慧也表示:“如果600万元现金存到夏港信用社,要整个信用社的人点钱点一整天,我不记得当时有这么一回事。”

确实,如果在1994年就有600万元,在江阴也算是一位大富豪了。

带着600万元来存款,不止信用社会哄动,整个江阴说不定都会传遍了。

而且存款单上写明的利率也很有问题,这笔存款的月利率就高达百分之十。

按照1994年的条例,当时以股金为名义的存款,期限一年才会达到这样的标准。

这笔存款的回报率过高,更像是人刻意伪造的。

而王建明还表示,刘海斌也是农商行的一位老员工,之前一直在对私柜台上工作。

而且在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当时农商行还是信用社,刘海斌完完全全有机会接触到空白存单和相关的信用社印鉴。

而对于银行的说法,刘海斌则是气不打一处来,他觉得自己的母亲绝对不会欺骗自己。

刘海斌在银行工作了20多年,他自己绝不会冒着坐牢甚至被枪毙的风险,去伪造一张存单。

而且他也表示,银行的存款业务都是双人复核的,他也没有机会。

即便自己是在私人柜台工作,也不可能利用工作之余,为自己找一张数额巨大的存单。

刘海斌声称警方调查期间,他们一家人的笔迹都被取证,调查表明存单上的字迹并非他们一家人所有。

对于这一笔巨款的来源,刘海斌更倾向于是母亲自己通过股票还有期货得来的。

母亲是一名会计,很有理财的意识,当时他们家就经常会购买一些金融产品。

于是在2019年12月9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对双方围绕存单一事做出了判决。

法院最终还是拒绝了原告刘海斌的诉讼请求,即便经过司法中心鉴定,也不能直接证明这张存单就是伪造,但是原告也不能对存单上一些瑕疵做出合理陈述。

对于当时如何取得这一笔数额巨大的财富,刘海斌也只是凭借了个人的推断。

按照当时的收入水平,刘海斌一家绝对不会拥有这笔财富。

而且存单上的信用社印鉴,经过鉴定也倾向于不是原来夏港信用社所使用的那一枚。

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黄小妹当年办理了这笔存款业务。

就在一审判决下达后,不服从结果的刘海斌再次上诉。

2020年6月29日,无锡中院做出了二审判决,这起风波也就落下了帷幕。

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法院认为这张存单真假存疑,600万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虽然两次上诉都以失败告终,但刘海斌觉得,法院根本没有调取存款当日银行的记账凭证,这起案件还有一些疑点。

相信母亲不会留下一张假的存款单来祸害自己,刘海斌之后还在为这张存款单四处奔走。

最后也希望他能早日拿回这张母亲留下来的存款单,仔细辨别真伪吧。

-完-

参考资料

华商连线:《20年前600万存单被疑为假,银行报案“诈骗”,警方侦查4年撤案,当事人:6年来钱难取,存单难要回》

编辑 | 不误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