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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首次开庭,4件危险驾驶罪案件当庭宣判,徐某某等4人被判处拘役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这是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法院联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速裁程序案件以来,首次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集中开庭审理案件。

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宣判

全程“一站式”办理

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

简化了办案程序,缩短了庭审时间

节约了诉讼成本,促进了社会和谐

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

5月10日,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因被告人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市检察院向市法院建议以速裁程序审理并提起公诉,从案件集中办理至当庭宣判仅5个工作日。

案件办理中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案件侦查阶段,派驻检察官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协商,对速裁案件进行标注,要求及时快速将案件移送起诉,为案件快速办理创造条件。

审查起诉阶段

派驻检察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后,迅速拟制法律文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结案件同时

派驻检察官主动与审判机关沟通,在速裁法庭公开集中审理案件。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以来,市检察院积极推进“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牵头制定“一站式”办案机制,对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实行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强化公检法司联动协作,节约司法资源。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执法办案中心为依托,继续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常规化,不断拓展“一站式”办理案件类型和范围,推动刑事案件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通讯员 肖禹 王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