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用圆珠笔逐一夹双手手指,共夹断4杆圆珠笔,一人用伸缩警棍不时拍打我生殖器,不让我晕过去;被反铐至腰部极限,连续站立两个班近20小时。”

一起至今未破的离奇凶杀案,将22年前到过现场的实习警察作为犯罪嫌疑人抓捕,李春雷称,自己已记不清具体案件,只是记得死者死亡时年龄在40岁左右,从事组织卖淫等违法活动。

“159天里,我遭受了非人的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和精神折磨。”审讯期间,李春雷的一颗牙齿被打至断裂,曾经一度3天只吃一碗米饭,导致连续10多天无法排便。

2021年2月4日,李春雷取保候审,5个月的羁押生活让他的事业和家庭陷入绝境。2021年4月,李春雷分别向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信访材料,目前已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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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前命案:40岁卖淫女离奇死亡,21岁实习民警成嫌疑人

1977年出生的李春雷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柳州,1998年,21岁的李春雷即将从广西警官学校毕业,毕业前夕,他根据安排到柳州市公安局机场派出所(现为五里卡派出所,以下简称派出所)见习。

1998年2月2日下午,距派出所不远的鑫泰小区发生一起凶杀案,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作为实习生的李春雷跟随民警进入案件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因为时间久远,我对现场所记得大致情况是,我跟随民警阚某进入现场;现场的房间布局和尸体摆放情况;尸溶与尸臭现象;法医解剖片段。”

李春雷回忆,自己在现场待了5、6个小时但对案件并不了解,只是听说死者死亡时年龄在40岁左右,从事组织卖淫等违法活动。根据李春雷当年的记忆,由于死者的社会关系复杂,直到2月11日左右,他的实习期结束,案子仍未侦破。

1998年,毕业后的李春雷在区直司法部门担任司法警察,任职至指导员。2011年至2012年,他还同时担任了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的乡镇党委书记,仕途顺畅。

刑事传唤:辞职创业身价千万,72小时20名侦查员轮番问话

2014年,李春雷利用业余时间拍摄的纪录片得到了不错的反响,后辞职创业文化公司,建立了广西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非国有战争史博物馆,成立了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佳优秀志愿组织荣誉的公益组织,之后把事业总部迁到广东。

2020年8月30日下午,李春雷从广东乘火车回柳州出席一个公益科普巡回展,在火车上,李春雷接到了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的刑事传唤,警方把他从特别出口带到停车场,押解到五里卡办案中心。

“之后连续72小时,近20名侦查员轮番问话,我被不间断讯问同样的几个问题:1、案件的详细经过;2、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3、还有谁一起?4、那么好的发展前途,为什么辞去公职?5、那么好的地方高干家庭,为什么离婚?6、为什么以那么便宜价钱卖掉柳州的房子搬家到广州……”

李春雷回忆,整个72小时传唤期间,自己没有能离开椅子休息,闭眼一会就会有人叫醒,专案组办案人员多次拿“认罪认罚协议书”让自己签字,均被拒绝。

李春雷表示,自己一再说明,只在出警时到过现场,当时作为一名实习警察,既没有杀人动机,更不可能去杀人。“我请审讯人员出示证据,他们说,你别想套我们的话,等到法庭上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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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夹断4根圆珠笔,3天只吃一碗米饭

2020年9月9日到11日期间,李春雷被安置坐到特制的老虎凳上,被强迫跪下,反铐双手于老虎凳后至极限,“他们用脚不断踢击我的膝盖,同时用手脚踢打我被反铐拉伸的双臂……站不起也蹲不下,多次晕死过去,期间只有饮水,并未得到食品和休息。”

李春雷表示,直到9月底,看护人员晚上每隔几分钟就敲打凳子或踢打自己的脚,无法合眼睡眠,到了10月份后,才能在老虎凳上间隔闭眼休息。

除了睡眠严重不足以外,李春雷还遭受到饮食虐待,“食物供应量只有每天一顿,有时是一小碗白米饭,有时是一个外卖肉卷,有时是一碗方便面,有时是一个月饼,吃饭时间不定。期间曾经连续10多天无法排便。”

让李春雷至今感到战栗的是,11月10日晚上开始的连续3天3夜的刑讯逼供,他被戴上头套,带至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地下层物证保管室。

“我被用圆珠笔逐一夹双手手指,共夹断4根圆珠笔,一人用伸缩警棍不时拍打我生殖器,不让我晕过去;被反铐至腰部极限,连续站立两个班近20小时,3天只给了外卖盛汤小碗所装的一点米饭,头部脸部肿胀,一颗牙齿被打至断裂。”李春雷回忆,期间民警称,“想不起来不要紧,你只要认罪,我们会帮你还原现场和经过”。

四处申诉:5个月断绝外界联系,取保候审后四处申诉

2021年2月4日,半年的指定监视居住期限将满,柳南区公安分局给李春雷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将他转为取保候审状态。

5个月断绝外界联系,李春雷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疫情后辛辛苦苦复工的国内外项目中断,员工欠薪流失,签约合同无法履行,经济来源被摧毁殆尽,流动资金血本无归,之前周转贷款无法偿还,陷入违约官司,对公账户、个人账户和和银行卡均被冻结。

取保候审后,李春雷决定对自己的这段遭遇进行维权。然而,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却表示,柳南区公安分局没有把案件的任何相关材料递交到检察院。

2021年4月20日,李春雷向柳南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请,要求对柳南区公安分局的立案侦查进行法律监督,并提出,公安涉嫌刑讯逼供要求检察院调查,目前已被受理。

目前,李春雷仍没有解除嫌疑,李春雷曾提出希望公安局能撤销对自己的强制措施,但警方却告诉他“证据很充足”,但具体警方所说的证据是什么,李春雷始终不清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引发深思:冤假错案不可酿,刑讯逼供不可为

“159天,从邀功请赏孤注一掷,到掩盖渎职一手遮天,最后将错就错妄图杀良冒功,遭遇长达5个月的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和精神折磨。”李春雷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此变天了。

现如今案件调查结果并未揭晓,但无论真凶是谁,重申“禁止刑讯逼供”的底线,无疑很有必要。毕竟,刑讯逼供之下,谁都可能成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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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曝光的不少冤错案件,诸如“吉林刘忠林案”“安徽涡阳‘五周杀人案’”等,无不与刑讯逼供密切相关。可以说,刑讯逼供的“幽灵”仍然徘徊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成为损害司法公正、侵犯人权和妨碍刑事法治进步的重要顽疾。

近些年来,国家司法层面不断地用“法规打补丁”、制度设计完善的方式明确这方面的底线,严肃追究涉刑讯逼供者的法律责任,让践踏规则者付出应有代价,让肆无忌惮者收敛止步,是修复法治罅缝的应有之义,也能尽早愈合受害者的伤口。

法律是捍卫正义的准绳,相关执法机关是捍卫法律的守门员,在执法过程中坚守客观公正、坚持过程正当,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也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