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红河镇部分路段因车流量大、道路窄,道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朱孔路红河镇区(清水河桥至祥和街);红河镇昌盛街(宏达路至紫藤大道)设为车辆禁停路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6日起,上述路段路面24小时禁停机动车;

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执法机关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昌乐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来源:潍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