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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目前,国家正在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近日,滑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针对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提出的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问题,作出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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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敬爱的陆县长:

您好,随着政府工作人员的努力,近日十分欣喜地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的网签登记,距离确权又近了一步。想问一下确权工作预计什么时间完成?目前,本人在郑州工作,因为研究生是2019年6月毕业,如果想领取“智汇郑州”人才补贴的话,需要在今年6月份之前落户郑州。因此,想询问一下若在郑州落户,是否影响滑县农村宅基地确权?

明确回复为盼。

祝工作顺利,身体安康。

滑县县委县政府

督查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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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1】18号第十条,依规办理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的不动产登记。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可以按照房屋一直归其所有且产权无变化的书面承诺,以及村民委员会就房屋产权变化情况在村内公告30天无异议的书面证明和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的村组审核意见,申请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后,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不动产登记公告时,应同时公告房屋产权已经村民委员会公告并同意宅基地由其使用的情况。

故网民反映户口迁至郑州问题,不影响滑县农村宅基地确权。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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