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滁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吴 劲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单 培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曹荣平 市委副秘书长、市效能办主任
陈开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学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华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张文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徐 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 军 市经信局局长
贡植平 市财政局局长
罗圣权 市人社局局长
汪国玲 市民政局局长
蒋 玲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许同亚 市审计局局长
李如培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玉和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燕永 市科技局局长
范恒军 市住建局局长
许 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程军才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陶学功 市商务局局长
杨 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子非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程 强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献余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 军 市医保局局长
朱爱农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张道秀 市残联理事长
汪海洋 市税务局局长
方 勇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王宏坤 滁州银保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汪国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訾雪梅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4月25日
02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龚健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孔祥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 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继宏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秦家峰 市委编办副主任
范德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鲍春来 市司法局副局长
郑国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江 海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阚乃立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张 培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孙宁生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张 钰 天长市政府副市长
杨新成 明光市政府副市长
张 勇 全椒县委常委、副县长
高 超 来安县政府副县长
王少兵 定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时 全 凤阳县政府副县长
赵开俊 南谯区政府副区长
陆晓笛 琅琊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国胜、张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编办配合省委编办审核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资源清单和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权责边界。
市发展改革委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牵头探索开展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市司法局对试点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行为诉讼相关事项进行指导。
市财政局按照自然资源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保障试点工作经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协调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会同给有关部门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自然资源清单、试点中期评估报告和试点总结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对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维护中涉及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实施监督。
市水利局与市林业局共同理顺市内湿地资源与水资源的关系、界定湿地资源范围等事项。
市林业局履行森林、草原和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部分所有者职责。配合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中期评估报和试点总结报告。与市水利局共同落实界定湿地资源范围、理顺湿地资源与水资源关系。梳理市政府在森林、草原和湿地自然资源领域的所有者职责,配合编制市级自然资源清单。
2022年5月9日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初审:张余镇
审核:郑安杰 审签:汪勇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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