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猛于虎
酒后驾车可不仅仅是
扣分、罚款、受处罚这么简单
一旦发生事故
更是害人害己
严查酒驾
常州交警一直在路上!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
酒驾醉驾查处行动
主要查酒地点:饭店周边、娱乐场所、酒吧KTV、夜排档、村镇进出路口
主要查酒时段:夜查行动(晚餐后)、零点行动(夜宵后)、清晨行动(隔夜酒)、午间行动(午餐后)、黄昏行动(隔顿酒)
周一到周四都在查
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因为“醉猫”可逃不过交警蜀黍的眼睛
近期案例大曝光
5月12日23时许,郑某驾驶苏DW67M0号普通客车行驶至竹林南路检查点时,遇天宁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驾驶员郑某带至医院抽血取样后作进一步处理。
5月11日23时40分许,李某驾驶苏D3ET31号普通客车行驶至阳湖大桥检查点时,遇天宁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驾驶员李某带至医院抽血取样后做进一步处理。
5月11日23时55分许,王某驾驶车牌为苏DP61A1小轿车行驶至兰陵桥检查点时,遇天宁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22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驾驶员王某带至医院抽血取样后做进一步处理。
5月11日19时40分许,李某驾驶浙A107WK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太北路检查点时,遇武进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11日20时许,高某驾驶苏D702XB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嘉苑路检查点时,遇武进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高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11日20时许,薛某驾驶苏D28T83小型轿车行驶至横林大道检查点时,遇经开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薛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11日20时许,郝某驾驶豫P935N2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横林大道检查点时,遇经开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郝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10日晚21时45分许,李某驾驶苏DH83R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勤业路检查点时,遇钟楼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依法将其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5月10日晚22时28分许,金某驾驶苏D7XK2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三堡街查验点时,遇钟楼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作进一步处理。
5月9日晚22时40分许,吕某驾驶D8MQ35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长江路检查点时,遇钟楼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吕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9日晚23时20分许,王某驾驶苏DD59X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长江路检查点时,遇钟楼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取样后作进一步处理。
希望各位驾驶员朋友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常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