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

本轮区域核酸检测定于5月18日(星期三)进行。后续区域核酸检测时间均在每周三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检测范围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师生员工与本轮核酸检测同日进行。其他“应检尽检”和已纳入定期检测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频次进行。48 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与本轮区域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定期检测人员当日检测人数纳入当轮区域核酸检测人数统计,隔离点核酸检测人数单独统计。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