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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色豪车被撞引发的天价理赔,引起一片关注:如《网约车掉头撞上劳斯莱斯:预计赔几十万》,再如《面包车追尾兰博基尼,被索赔190万》……这些典型的影视剧中的撞了一个8加两个翅膀的镜头,陆续在生活中上演。

只不过没有了傻白甜的蠢萌和霸道总裁的豪爽,百万级理赔痛击的是诸多被生活所困的天选打工人们,如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快递小哥……

如此更加引发了社会层面的关注,除谁负事故主要责任、有没有保险、保险公司能否赔偿等常见的车险理赔疑问外,还有两个深层次保险问题亦引发广泛关注:

一个是豪车修复价格明显超出定损价格,保险公司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个则是豪车上路,车主是否也该承担一定的自付比例的问题?

虽然报道案件的细节尚未看到具体透露,但事实上豪车被撞,肇事者赔不起,牵出各式理赔纠纷的案例并不在少数,亦是一大社会新闻。

如《面包车追尾兰博基尼被索赔190余万元》案件,乃典型的由豪车天价维修价格引发的理赔难案例。

其中:

面包车购买的商业保险三者险最高保额为100万元,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评估费用为87万元,而车辆最后的维修费用高达190余万元,这种赔付金额和维修价格的巨大差异,导致案件最终走上诉讼流程。

故而一旦市面上出现豪车天价理赔案件,势必会增加理赔的结案周期,影响消费者的保险体验。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豪车又因商业险保费充足度不足的缘故,被保险公司拒保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致使部分豪车消费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同样会滋生道德风险事故。

是故,无论是从社会层面看,还是从保险专业角度观察,豪车之问题亦是车险问题的一则缩影。如果站在车险综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视角下,车险行业该如何解决豪车保险的保障“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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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Today-

至少500万辆车“裸奔”上路

三者险覆盖仍不足

综改之后,三者险的保费价格大幅降价,加之保险公司为了提高单均保费充足度,普遍推荐消费者去投保更高额度的三者险,故而从行业通报数据来看:

综改一周年后,车险市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平均保额提升了61万元,其中保额100万及以上的保单占比达到93%。

表面上看,商业三者险的保障充足度,似乎还不错。

但是,如果结合保险公司的承保政策来看:营业性用车,作为保险公司的主要风控对象,不少公司仍将之三者险承保政策限定在100万元的保额以内。

这种承保政策规定,或许解释了上述发生豪车理赔纠纷案件的车型,为什么会是网约车或者面包车。

而且,如果结合商业险投保率数据看,虽然商业险的投保率逐年提升,已由改革前的80%上升至86%。

但是,按照3.02亿的市场汽车保有量基数来计算,14%未投保商业险的保单对应的汽车数量,也达到了5000万辆以上。而其中即便按照10%的使用率估算,市场中也至少存在着500万辆汽车在交强险以外“裸奔”上路。

事实上,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案例,车辆常年不开(农村用车或者家庭第二辆车),在投保时也就忽略了商业险的投保选择。

但是一旦挪车,说不定旁边停放的,就是百万级的豪车。

另一组数据,市场中单保交强险的车辆数,为3600万辆。

这样的风险敞口,意味着我们身边几乎每10辆车中,就有一辆车可能存在着三者险保障的不足。

如果从这一角度思考,就会明白86%的商业险投保率,不算高。

如果将人伤赔偿也考虑进三者险的保障额度看,

按照2022年5月1日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仅就造成单人死亡,赔偿金恐怕就高达234万元。

因此,至少投保3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保障额度,或许才是当下市场较为合理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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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Today-

豪车要不要负责

本质上凸显的是行业数据的缺失

市场保障水平不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投保人对于风险认知的不足。

但是被撞者,是否也应该承担一定的风险分摊?

从实际情况看,在不少吃瓜群众眼里,一旦事故的受害方贴上了“豪车”的标签,似乎无论肇事者有无责任,豪车车主作为“有钱人”,理应都该承担一定的损失。

因为,对于大多数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家庭来说,一旦撞上豪车,可能意味着整个家庭在经济上遭受的就是灭顶之灾。

特别在部分人眼中,豪车车主就是专横跋扈的代名词,这多少有一种“仇富心理”或者“穷酸绑架心态”在作祟。

但也有一部分人群,则相对理性了许多。

一些观点认为:应当坚持“责任原则”,谁有责任谁来赔。目前交通规则已非常合理和全面,豪车就算跋扈又能怎样?如果豪车违规,责任就由豪车来赔,如果要没违规为什么要承担责任?

还有观点认为:这简直就是“弱势群体无错论”,对豪车车主过于“双标”,难道豪车车主不是百姓?要是没车的人,是不是得让所有有车一族上个碰瓷险?

当然还有一种“五毛党”,喷的是网约车、的士的行驶乱象,认为这类群体本身就该去反思自身的开车行为是不是有问题。

显然,市场的声音是多面的,很难一概而论。但是,如果从车险定价的角度,豪车上路,是否该去分担一些风险赔偿责任?

从理论上来说:需要。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风险是一个池子,每个人所缴纳的保费,是根据这个池子的风险总额来分摊的。

但是,对于三者险来说,它是一个赔付对方风险的险种,是按照对方风险标的价值总额来分摊费率的。

故而市场中一旦某个个体的赔付价值超过了市场中其他个体的平均赔付价值,在分摊机制下,其就相当于占了其他个体的“便宜”。

举个例子,市场中总共100辆车,这100辆车都是普通车型,每辆车全损赔偿金额都是1万元,出险率为1%。那么这100个人,每个人平摊的三者险保费都是100元。

突然,其中有一个人换了一辆豪车,价值是其他普通车型价值的10倍,那么市场总的全损赔偿金额就变成了109万元。这时,每个人分摊的三者险保费就变成了109元。

而此时,99个普通车主又都会面临着有一次事故可能会撞上豪车的风险,导致其风险承担能力可能会被赔穿,而豪车车主却永远面对的是普通车型,不会赔穿。

此时,豪车车主无论从保费上还是赔款上,都占了其他人的便宜。富人让穷人买单,在这一点上,是说得通的。

当然,豪车的出险率是否会降低到0,又需要另一个模型来测算。

但至少它应给我们的行业带来一种启示:即现行的商业三者险定价模式,是不是缺少了一个维度,被撞维度呢?

这也是行业在车险数据采集与定价上,需要解决的一件事:

究竟哪些车型的被撞率和被撞后的损失率,要明显高于其他车型呢?

至少在被撞车辆色系这一因素上,从主观猜测,或许会对肇事方存在一定干扰因素的。

这也是国际市场十分重视汽车碰撞试验,并将保险费率作为车辆安全性评级的一个重要参考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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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Today-

超赔免赔机制

能否成为新的解决途径?

或许,对于三者险来说,想要做到费率分摊更公平,是需要在现行车险体系之外,需要一个更高维度的保障平衡机制。

即一旦一个人对自身的保障需求超过了社会平均水平,他就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分摊责任。

比如设置三者险超赔免赔率,开发一款三者险超赔不计免赔险。

对于三者车损赔付金额在超过200万的情况下,设置一定的免赔率,在这个免赔率额度项下,需要三者车主自行承担损失;但三者车主仍可通过自身购买超赔不计免赔险,以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相当于将超过社会平均价值的损失,由使用车主做一定的风险分摊补偿。而保险公司则需要对车主投保车型进行超赔风险评估,以合理确定不计免赔险的费率。

在这种机制下,可以实现对普通车主与豪车车主的双向保护:

一方面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普通消费者的利益,降低对于高额三者险需求的部分保费支出,缓解经济压力;

另一方面,对豪车车主也是一种保障,即在普通消费者很难承担超出社会平均三者保障水平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为其进行一定的风险损失补偿。

至于人们普遍关注的无责不赔的问题,交强险,又恰给这种机制在政策上做过一定的铺路。

换句话说,三者超赔不计免赔险的出现,更会促使整个社会保险意识的提升,让经济条件更好的人,为社会贡献更多的保费。

当然,一个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当下的豪车因为保司拒保,导致豪车连为社会贡献保费的机会都没有了,那其上路,不更相当于在路上逮着机会去吃普通消费者的三者红利么?

后记

新的事物出现,总会有一个逐渐接受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摸索和突破。

不过我们相信,行业发展,人人有份,只要敢思考、敢创新、敢尝试,坚持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这不就是车险改革所需要做的事情么?

条款改革之路,必将会随着时间推移,直到有一天会进入日程,全面放开。

在此之前,恰是保险科技创新之道、保险公司苦练内功之时。

积累数据,建立核心壁垒,这不仅是车险业需要提前思考的事情,也是每个车险管理者建立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一种路径。

愿此话,与君共勉。行业发展,与君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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