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2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意见》共计二十条,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设立的一项制度,是为保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保护对象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等全部家庭成员。实践中,部分家庭暴力受害人不知道或者不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导致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无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意见》的发布,从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各部门具体职责、协助执行义务等多方面作出了规定,对及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具有保障性、兜底性的重要意义。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基本规定: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谁提出?

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哪些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限?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是否需要交纳费用或提供担保?

2016年7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请求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确地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文明。

END

制图、编辑 | 张珂瑜

作者介绍

沈李生,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西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主攻民事及财税法律实务,文思敏捷,具有较丰富的民事非诉案件办理经验和能力。主要业务领域为涉税法律服务、合同设计与审查,擅长办理涉财、涉税刑事案件,及各类民事案件。

安康本地“实用易懂”的普法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