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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底的一天,在巍山镇一家餐饮店打工的小蔡来到巍山中队反映老板拒不支付其工资的问题。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小蔡长相稚嫩,经查验身份证,执法队员发现小蔡竟然不满16周岁,该餐饮店存在违法使用童工的嫌疑。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相关店铺调查,了解涉事店铺现场情况,小蔡的工作环境情况、考勤天数、工资结算方式等资料。经查,小蔡共在该店工作了4天,该店经营者孙某在未查看小蔡身份证的情况下就让他在店内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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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人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当日,当事人即向小蔡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并将小蔡送回到了在横店的父亲身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不满15日的,每使用1名童工处以2500元的罚款。最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违法使用童工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要坚决杜绝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律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六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使用童工不满15日的,每使用1名童工处以2500元的罚款;超过15日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的罚款标准计罚。

来源:东阳综合行政执法

编辑:严格格 审核:黄祥 董之震 监制: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