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叶文波

通讯员 崔彦伟 刘建伟 王明

实习生 邓欣欣 王雨菲 余桂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进报废车辆“清零”行动,武汉市洪山区交警通过“人工排查+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达到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进行全面摸排,期间查处一无证驾驶“问题车”上路的司机。

5月12日,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科技中心接到预警,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蓝色小轿车在华中农业大学门口出现,当执勤民警赶赴现场时,该车已驶离,在周边排查后,依然没有发现该车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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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认真研判,提前在南湖大道壕沟路口布控,5月16日上午,秘书科民警徐凡会同辖区中队民警,带领科技中心辅警陈伟、熊腾蛟将这辆上路的“问题车”成功拦截。该车驾驶员李某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过民警仔细核实,确认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民警在交管系统查询,这辆车为逾期未检验状态,达到报废标准。

目前,李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严格处罚,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武汉洪山交警提醒: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应主动到交警部门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手续,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不要抱侥幸心理无证驾驶,您威胁的不仅是自己的生命,还有他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