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一男子骑电动车时未戴头盔,见前方有交警突然掉头,导致后方正常骑行的老人避让不及,摔倒致多处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男子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民警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前方车辆改变行驶方向或状态,致后方避让不及导致的“无接触式事故”,滥用远光灯、随意停车开车门、违停等,都可能导致此类事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那么,无接触式交通事故怎么定责,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询律释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

  无接触式交通事故定责原则:

1、无接触事故,定责主要看原因。

2、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双方是否接触并不是断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

3、并不是所有的无接触交通事故,司机都要担责,这主要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码字不易,觉得有用点个赞+关注再走吧~

如有更多法律问题,可私信留言咨询或者关注询律网公众号咨询~

询律网:作为中国大型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凭借询律师、找律师、问律师三大核心功能,以及在互联网+法律中引导付费咨询,解决用户与律师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机制的难题,承担用户与律师之间的连接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