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2、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3、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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