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受害人撑腰!法院为遭家暴妇女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生活中,如果不幸遭遇了家庭暴力

或面临被实施家庭暴力的危险时

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许多人的第一答案是报警或是找妇联。而在嵩明发生的一起离婚案中,法官发现女方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危险,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情

妻子不堪家暴起诉离婚

“原、被告双方是结婚20余年的夫妻,两人的子女均已成年,之前双方曾因家庭锁事发生争吵,近年来两人的矛盾不断激化。”嵩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本海介绍,“今年3月,丈夫甚至把妻子赶出家门,后来家里人报了警,事情才得以解决。”

在该起离婚案件中,女方是原告,法院受理案件时,从原告提交的诉状上发现,两人发生激烈争吵时,丈夫曾经对妻子有过家庭暴力行为。受理案件后,法官遂传唤被告了解情况。

“被告承认之前对女方实施过家庭暴力,近期对女方进行过语言上的侮辱和威胁。”了解这些情况后,法官认为,原告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向原告进行释明和引导,告知她可向法院申请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于是,原告向嵩明县人民法院提交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定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核查确认,原告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承办法官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辱骂、威胁、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这是该院2022年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出裁定后,法院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并对被申请人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

同时,为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执行,法院还向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共同住所地公安机关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确保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王本海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强制民事措施,是法院为保护受害人及其子女,或其特定近亲属免受家庭暴力,而作出的一种民事裁定。“对于申请人来说,人身安全保护令能起到一定保护作用,避免其遭受家庭暴力;对被申请人来说,可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起到警示、教育、震慑的作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后,法院向被申请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同时,法院还可向当地警方或村(居)委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根据其违反保护令的具体情节作出处罚,如果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犯罪,根据其情节轻重,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王本海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释法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注意依法保存证据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田玄玄表示,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此外,今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等6部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若遭受了家庭暴力,当事人要依法保存证据,可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等单位寻求帮助,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提醒

家庭暴力重在防范。如果妇女遭受了家庭暴力,或有面临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书面或口头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