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三,所有的学校都还在放寒假期间。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也是如此,不过虽然学校里没上课,但卫生还是需要打扫的。这天,学校宿管员工李某便在学校打扫卫生,从一楼一路往上,下午2时许打扫到教学楼西侧三楼的洗漱间时出了问题。这个洗漱间的门打不开,担心有异味,学校锁了部分厕所。

但李某手上是有钥匙的,奇怪的是他的钥匙却打不开锁,李某只好找来钳子和扳手撬锁。结果开门就看见了让他骇然的一幕,只见一个年轻女孩趴在东北角的角落里,显然已经死亡多时。只是因为天气尚且寒冷,没有太大的异味,李某急忙报警。经警方勘察确定,死者便是该校失踪一个月的女学生顾芸(化名),当时她才1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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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花似玉的年龄,就这么惨死在了学校的洗漱室,父母收到噩耗悲痛欲绝。顾芸的父亲是当地有名企业家,他起初以为是有人惦记财产,才绑架了他的女儿。可左等右等都不见又绑匪来信,学校职工与警方也帮忙找过,翻遍了顾芸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找到她。期间找过学校,顾芸是在准备升国旗的间隙失踪的,无奈由于疏忽没进这个上了锁厕所查看。

莫名其妙失踪多日,顾家父母原本还抱有希望,女儿可能是被人拐卖了。因为女儿的失踪,他们这个年都没过好,没想到新年刚过去三天竟然发现了顾芸的尸体。究竟是谁对一个15岁的小女孩下狠手?小县城闹出这样的命案不是小事,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随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同校的张志超身上。

张志超跟顾芸一样是该校的高一学生,不满十六岁,24班班长。与此同时被捕的还有他的好友王广超,张志超被控强奸杀人,王广超被控包庇张志超。线索之所以指向张志超是因为两个人的证词,警方在厕所边上一间男生寝室的墙壁上发现了血迹,床铺也有明显搬动的痕迹。查证发现,该宿舍的王某、杨某当天因身体不适,并未参加升旗活动。

杨某表示当时听到一声惨叫,就出去看了,王某紧随其后。看到走廊上有两个男生在说笑,他不认识这两人,王某认识。王某指出站在厕所门口说笑的两个人正是张志超与王广超,就因为这一指证,他们两人进了监狱。没多久,张志超作出有罪供述,他因此被检方控诉犯QJ罪。而王广超也因为明知其实犯罪分子,仍作虚假证明、隐匿毁灭罪证,犯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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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J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J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百一十条:犯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张志超被判无期徒刑,王广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两个少年的人生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年纪小,又被打击到了,当时张志超整个人都是恍惚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毁了,没想起来上诉,直到入狱五年后。

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某的一次会见中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帮忙找律师辩护。结果其代理律师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点,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跟实际颜色不一样,杨某称不认识那两人。但他实际认识张志超与王广超,为什么杨某说不认识,王某却一口咬定是张志超与王广超?另外墙上的血迹是人血,却不是顾芸的,还有刑讯逼供。

张志超与王广超都表示,所有的供词都是审讯的人提供的,他们出于害怕才承认。与张志超同住的狱友曾多次看见他背上和大腿上有伤,还有电击棒留下的针孔样红点,为此他们曾问过。可不知是出于害怕,还是被吓到了,张志超没说。最重要的是,有多人可以证明张志超在升旗现场,甚至能明确指出他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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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升旗现场的人,怎么能够跑到走道上去?又怎么有时间强奸、杀人、藏尸、锁门、回到操场?2015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复查,不过多次延期。直到2017年4月,最高法院接过这起案件审查,只有口供没有有效物证的案件竟然能直接定罪?

2020年1月13日,根据最高法院再审决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2021年1月26日,张志超获得332万元赔偿,此时他已经将近三十岁。虽然得到了赔偿,但这十几年所蒙受的阴影、失去的时间,又如何是三百多万能弥补的?